Authority Control Points

編號 CS-DP-01
主辦單位 核後端處
內容 核一廠除役年度執行報告及除役計畫修正版,應每年提報主管機關審核。
管制期間 每年三月底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02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除役期間應加強場址特性條件監測,並適時更新場址特性資料,以強化天然災害應變作業能力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03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除役各項作業執行前,應完備各相關程序書,並完成人員訓練。除役期間組織與人力變動,應進行規劃評估。
管制期間 每年三月底(除役期間); 107.12~133.07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04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輻射特性調查作業計畫含導出濃度指引水平(DCGL)及輻射特性調查報告,提報主管機關審核。
管制期間 108.06 (輻射特性調查作業6個月前) ,111.12(完成輻射特性調查作業提報)
編號 CS-DP-05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除役計畫相關文件保存年限,依照「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」之規定辦理,經主管機關審核者,應列為永久保存;其餘應至少保存至除役完成後10年。另法規有明文規定者,得從其規定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 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06
主辦單位 核安處
內容 核子反應器爐心仍有用過核子燃料之安全分析報告、運轉技術規範修訂版,提報主管機關審核,並定期配合除役計畫一併更新。在未經核准前,應依原運轉規定辦理。 106.12修訂版報審 (運轉執照到期至少前1年)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除役期間定期更新(至少每年)
編號 CS-DP-07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兩部機組吊運用過核子燃料行政管制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13.07(永久停機至全部用過核子燃料移出核子反應器爐心)
編號 CS-DP-08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用過核子燃料池仍有用過核子燃料期間,用過核子燃料池水位儀、水溫測量及相關補水措施等皆須維持可用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20.07(永久停機至全部用過核子燃料移出用過核子燃料池前)
編號 CS-DP-09
主辦單位 核安處
內容 除役期間系統設備安全分類定義仍須依循「核能組件安全分類導則」、美國核管會法規指引1.26及1.29(RG 1.26及RG 1.29)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10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五號柴油發電機同時供應兩部機之精進設計變更,提報主管機關審核。另「機組於大修或冷停機期間第5部緊急柴油發電機管制方案」修訂,在未核准前,應依原運轉規定辦理。
管制期間 108.04(提出設計變更),107.12~113.07(永久停機至全部用過核子燃料移出核子反應器爐心)
編號 CS-DP-11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主控制室明顯標示安全相關設備及必須維持之設備系統,使運轉人員易於盤面監控與操作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 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12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除役保留區放射性廢液處理系統設置申請。
管制期間 122.12(機組廢液處理系統拆除前3年)
編號 CS-DP-13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除役期間消防計畫依終期安全分析報告9.5.1(FSAR 9.5.1)及美國核管會法規指引1.191(RG 1.191)所列美國消防協會(NFPA)規定辦理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14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廠房拆除作業計畫含輻射劑量合理抑低,提報主管機關審核。
管制期間 114.12(除役拆廠階段前1年)
編號 CS-DP-15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清潔外釋計畫修正版提報主管機關審核。
管制期間 115.12
編號 CS-DP-16
主辦單位 緊執會
內容 用過核子燃料未全部移出用過燃料池前,應備有緊急應變計畫。
管制期間 111.04前(依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每五年再評估規定辦理)
內容 「緊急應變計畫」及「緊急應變計畫區」之解除或變更,應報請主管機關審核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(除役期間)
內容 「禁制區及低密度人口區」之解除或變更,應擬訂計畫,報請主管機關審查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17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事件通報程序,依照「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」之規定辦理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18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核一廠系統除污作業計畫提報主管機關審核。
管制期間 108.01(執行系統除污作業前1年)
編號 CS-DP-19
主辦單位 核技處
內容 低放射性廢棄物減容處理設施建造執照申請。
管制期間 112.01提出申請,115.12完工啟用
編號 CS-DP-20
主辦單位 核技處
內容 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建造執照申請。
管制期間 112.01提出申請,117.12完工啟用
編號 CS-DP-21
主辦單位 核後端處
內容 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含再取出設備建造執照申請。
管制期間 110.01提出申請,115.12完工啟用
編號 CS-DP-22
主辦單位 核發處
內容 除役期間之輻射防護計畫含廠區監測區監測計畫,應於除役執行前提報主管機關審核,並適時修訂。
管制期間 107.09至133.07(配合除役進度)
編號 CS-DP-23
主辦單位 核發處
內容 核設施廠址環境民眾劑量評估參數調查報告,提報主管機關。
管制期間 107.12至133.07(至少每五年)
編號 CS-DP-24
主辦單位 核發處
內容 除役期間廠界輻射劑量應合理抑低,其評估報告並須適時更新,並提報主管機關審核。
管制期間 107.12至133.07 (配合除役進度)
編號 CS-DP-25
主辦單位 放射試驗室
內容 環境輻射監測與廠區監測區監測計畫,應每年提報主管機關審核。
管制期間 107.10至133.7(每年11月1日前提報下年度計畫)
編號 CS-DP-26
主辦單位 核發處
內容 核子反應器爐心仍有燃料階段運轉人員訓練計畫,提報主管機關審核。
管制期間 107.06
編號 CS-DP-27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核子反應器永久停機後之核子保防作業,應依核子保防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。
管制期間 108.06及109.01(分別提報一、二號機詳細資料),107.12~133.07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28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反應爐仍有用過核子燃料之保安措施,應依原運轉期間之規定辦理;保安計畫變更應提報主管機關審核;未核准前,依原計畫規定辦理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29
主辦單位 核安處
內容 除役期間的品質保證方案準用「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」,並提報主管機關審核。
管制期間 107.06
編號 CS-DP-30
主辦單位 核一廠
內容 廠址最終輻射偵測作業計畫,提報主管機關審核。
管制期間 127.06(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前1年)
編號 CS-DP-31
主辦單位 核安處
內容 核子反應器爐心及用過燃料池仍有燃料階段,應建立量化風險評估模式。
管制期間 110.1~用過燃料池燃料全數移至乾貯(時程未定)
編號 CS-DP-32
主辦單位 放射試驗室
內容 執行導出濃度指引基準(DCGL)限值量測之輻射偵測儀器,應具品保管制校正程序並經認可之校正實驗室執行校正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 (除役期間)
編號 CS-DP-33
主辦單位 放射試驗室
內容 核電廠除役放射分析實驗室,須依除役需求建立分析能力及量能。
管制期間 107.12~133.07(除役期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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